近年來,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,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頻發,形勢嚴峻,而且新騙術、新手段層出不窮。為了預防、遏制和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,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,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 權益,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,該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什么是電信網絡詐騙?
電信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,通過遠程、非接觸等方式,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。
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規定了哪些禁止行為?
1.不得制造、買賣、提供或者使用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的設備、軟件;
2.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:
(一)出售、提供個人信息;
(二)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;
(三)其他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。
3.不得非法買賣、出租、出借電話卡、物聯網卡、電信線路、短信端口、銀行賬戶、支付賬戶、互聯網賬號等,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、賬戶、賬號等。
違法后果
1.刑事責任:組織、策劃、實施、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2.行政責任:尚不構成犯罪的,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,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,處十萬元以下罰款。
3.民事責任:造成他人損害的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法律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。
4.懲戒措施:對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實施相關違法行為的單位、個人和相關組織者,以及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,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,采取限制其有關卡、賬戶、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業務、暫停新業務、限制入網等措施。
5.限制出境:對前往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地區的人員,出境活動存在重大涉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嫌疑的,可以決定不準其出境;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,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,決定自處罰完畢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準其出境。
常見的騙局
刷單返利類詐騙
打著“足不出戶,高額傭金”的旗號在網上發布兼職廣告,前期做任務時詐騙分子會小額返利,引誘你上鉤并下載刷單APP,多次刷單后便會以各種理由拒絕返還本金,而受害人墊付的資金早已被詐騙分子轉走!
虛假投資理財類詐騙
通過發布推廣股票、期貨、外匯、虛擬貨幣等投資信息吸引具有一定收入、熱衷于投資理財的群體,以交流投資經驗、拉入“投資”群里、“專家”直播課等形式逐步騙取信任并誘導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虛假投資網站、APP上進行投資,前期小額投資試水可獲返利,一旦受害人加大資金投入就會發現資金無法提現獲全部虧損。
虛假網絡貸款類詐騙
詐騙分子通過網絡媒體、電話、短信、社交軟件等發布辦理貸款、信用卡、提額套現等廣告信息,打著“無抵押”“免征信”“無息低息”“快速放款”等旗號,以事先收取手續費、保證金、驗資、交稅等為由,讓受害人轉賬匯款,甚至騙取受害人銀行賬戶和密碼等信息直接轉賬、消費,從而實施詐騙。
冒充客服類詐騙
冒充公檢法類詐騙
當你突然接到自稱公檢法等機構的電話說你涉嫌違法犯罪,要求你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時,百分之百是詐騙!
溫馨提醒
電信網絡詐騙手法千變萬化,需要我們多了解多防范,請記住“三不一多”原則,守護好自己的“錢袋子”!
未知鏈接不點擊
陌生來電不輕信
個人信息不透露
轉賬匯款多核實
內容來源:南澳檢察